林克承
兩名少尉:魏約拿與林冠喬, 都是我的軍校廿二期同學,前者死於意外,後者死於刑場。
先談魏約拿
1950年(民39年)我們都在同一個營擔任新編成的60迫擊炮排排長,是我們軍旅生涯初任少尉的第一年,而60迫擊炮也是聯勤44兵工廠剛生產的新品。
我畢業離校時,隨身帶了一本學校分發厚如韋氏英文大字典的「步兵講義」作為參考。我自己動手將迫擊砲彈及其引信分解,做了一個示範小圖板,以實物教導士兵迫擊砲彈的結構及其拋物線彈道的爆炸原理,受到營長嘉獎。
魏約拿聞訊也準備依樣畫葫蘆製作一個類似圖板。他是砲科出身,未必熟諳步兵兵器,同時也未先諮詢我,在分解引信前忽略了最重要的一個安全步驟,那就是先把整隻引信泡在食鹽水裡至少七天,俟炸藥失效後,才能動手折缷。更要命的是,他居然就在辦公桌的一面厚玻璃墊板上分解引信!不慎失手,引信爆炸 ,頓時把玻璃板炸成數百粒碎片,高速飆向他的胸口,刺破他的心臟血管,他身受重傷,雖立即送往台北市廣州街的陸軍總醫院(今和平醫院)急救,但仍不幸失血過多而殉職。
我聽到噩耗立即趕往醫院,他已經隻身躺在太平間地面上的一張帆布擔架上。沾滿血跡的白色汗衫,在急救時已被剪開,露出佈滿顆粒狀傷痕的胸部,我趕緊把汗衫復原蓋住胸部,蹲在地上看著他,內心十分自責,但也沒可奈何。只因為小小的一點失誤,平白犧牲掉剛在從戎路上起步的年輕生命,實在令人嗟嘆與惋惜。
他在台孑然一身,從他的名字:約拿,可以看出他係出生在一個篤信基督教的家庭,可惜當時雙親遠在千里外的湖北孝感,音訊全無,他只能孤獨一個人安息在台北市郊六張犁極樂公墓,如今已歴經七十餘年的滄桑。我毎回想這件意外,內心仍相當不捨,特趁記憶猶新,寫下這篇短文,聊表對他的哀思於萬一。
其次談到林冠喬
我和他除了同學,還是小同鄉兼家門,在軍校受訓時就很熟。他很外向,愛漂亮。我們大多數同學都還很「循規蹈矩」時,他已經開始追女孩子。我迄今還收藏著一張他和女友以及我自已三個人在成都的合照。
我們受訓時都得剃光頭,他早已按奈不住,嫌「和尚頭」礙眼。畢業分發到台灣後,他所屬部隊仍要求理光頭,他為了留髮,便去投効陸軍特種情報隊,因為該隊基於工作需要,允許留髪 ;但他萬萬沒有料到,為了留髮,最後竟賠上自己性命!
1950年(民39年)6月25日韓戰爆發不久, 林冠喬奉令和六個隊友從馬祖乘漁船潛入福建蒐集情報。當時中共為了防範「國特」滲透破壞,在沿海厲行戶口管制, 通令凡發現陌生可疑人士須立即通報。不久,特勤隊接報這七人小組被破獲,除林冠喬外,其餘六人均遭處決。有一天,林冠喬忽然單獨一人溜回馬祖,剛登岸就被扣押,遭疑係他出賣隊友,始由對岸放生,回來做反間工作的,旋被押回台北陸總看守所偵辦。
他透過看守所憲兵偷偷遞給我一張寫在衛生紙上的字條,只寥寥幾個字:「快救救我,我是冤枉的,未婚妻已有身孕。」我立刻想去看守所看他,但礙於偵辦期間,為防串供,看守所不准見客。而我自己當時也只是一個小小少尉,毫無人脈,能給他甚麼幫助?從此失去他的音訊, 沒有任何同學知道他的下落。
二十多年後,1977年(民66年)9月21日,我奉調國防部史政編譯局局長,為了瞭解所屬各幕僚組的業務,輪流去聽各組簡報;輪到檔案室時,為了驗證調檔是否果如剛才主管所講的那麼簡便,隨機抽出一張調檔卡,很像當時一般圖書館所採用的索引卡,不久,他馬上把檔案交給我,封面上赫然幾個粗大墨筆字:「林冠喬通匪案」!
我強忍住心裡劇烈的震撼,對主管說這卷檔案我要拿回辦公室看看,看完就還給你。我一打開檔案,第一頁就是陸總軍法處判決主文, 林冠喬以通匪罪名被判死刑並立即執行。案卷最後還附了兩張行刑後的照片,正面與背面各一張,血淋淋的⋯
我當時立即的反應是:「林冠喬:你是來向我顯靈申冤的!」否則哪有這麼巧,我上任才不過五天,隨機在兩萬多卷檔案中,抽出的第一卷檔案就是你的!
我緊接著把整卷檔案翻閱一遍,發現審判全程只由一個少校軍法官擔任,沒有任何具體証據,幾乎全憑推理或臆測,譬如:「如果不是你向共匪告發,為甚麼只有你一個人活著回來?」又譬如:「如果不是要你做反間,那麼放你回來幹嘛?」諸如此類⋯。
我不禁要問:訊問時,為什麼不能從正面思考,林冠喬是否在聽到風聲後,受到未婚妻家人的暗中掩護,才能伺機脫身逃回馬祖的呢?或者再換一個角度,如果真是林冠喬舉報,對台灣而言,他當然是叛徒,但對大陸而言,寧非功勞一件?怎麼反而逼他回去反間,送他入虎穴?何況他的未婚妻已有身孕。無論情理上或邏輯上,説得通嗎?
其實,這次派遣,從一開始就犯了大忌。為什麼不用個別滲透方式單線佈網?而要集體前往?徒增敵方順藤摸瓜,一網打盡的風險 。負責派遣的特勤隊上層甚至更上層,難道不要負責?但又是否為了缷責,找個籍口,要一個小蘿蔔頭做替罪羔羊?同理,當時的軍法體制,沒有上訴、也沒有公設辯護人、更別說沒有律師的救濟機制。軍法官單獨一人,僅需一審,就能定奪官兵生死,這難道不是草菅人命?
我的軍校同學林冠喬少尉,從此含冤自人間消失,連他的屍骨埋在何處,檔案都沒有隻字交待!
我從不迷信,但對林冠喬透過檔案向我顯靈申冤一事,迄今仍覺得不可思議。
2022年(民國111年)7月29日 美國
很高興在短期間内又能看到克公的新作發表。這是一篇
回覆刪除追憶兩位年輕少尉生命殞落的故事,透過克公真實誠摯
的文筆敘述,讀來令人倍感心酸不捨。對於兩位剛要從
軍旅生涯起步的年輕少尉,壯志未酬,皆遭橫禍,命喪
黄泉,人生的際遇委實難以預料,莫非萬般都是命。同
時讓我們這些末曾經歷戰爭的後輩,更能深刻體會國共
内戰時期肅殺殘酷的一面,更加期盼兩岸共同追求和平
的到來。
林伯伯我是玉蕙,每次拜讀您的大作文中提到22期故事,總是倍感親切 ,隨著著文章回憶起爸爸與眾叔伯相處的點滴
回覆刪除林冠喬叔叔的事曾經聽爸爸提起,但沒有您描述的詳細
當年眾叔伯懷著滿腔愛熱血讀官校,在最艱苦的年代投身軍旅一心為國,不計個人性命榮辱功名得失,實令人感到感動
2位叔伯因為陰錯陽差人為誤判而隻身客死異鄉,實有千里孤墳無處話淒涼之感
代吳惠民貼:
回覆刪除發生意外而喪命的魏約拿,應可歸之於年輕人的莽撞、輕率,實有不可免者,晚生青壯年時,亦經歷過多次生死一瞬間的驚險,都是有驚無險,似冥冥中有菩薩護佑,而終得以化險為夷。事後想來,猶有餘悸而不能自已者。
而死於刑場的林冠喬,則是命運乖舛,沒能躲過劫難,實可嘆惜。《了凡四訓》一書,對於命運的榮昌衰落,釋之以「格」,謂人初降生之時命運即已有定數,此定數即為格,故曰成事在人,富貴在天,惟大善大惡之人不受此格之限。冠喬英年早逝,含冤莫雪,是命運之擺弄,不過,欲平息冤魂,晚生以為尚有賴於後人祭祀亡靈,饗以酒食,藉以脫離苦難,早登極樂。